【实务操作】扣缴客户端计算次月个人所得税操作指南
扣缴客户端计算次月个人所得税操作指南
发表时间: 2019-01-31 作者: 湖北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
最近经常有财务咨询,公司2月初就要发工资,但是现在1月发的工资预扣个人所得税还未申报,如何测算2月初要发的工资需要预扣的个人所得税?为此,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开通了计算次月工资个人所得税的功能。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完成各项信息采集。在扣缴客户端采集本单位员工基本信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完成各自的报送、获取反馈成功。
第二步:导入1月份工资数据。在“综合所得申报”模块,选择“正常工资薪金所得”点击“填写”后,可以直接手动添加,也可以通过模板导入1月份工资薪金收入数据。
第三步:预填专项附加扣除数据。填写1月份工资薪金收入数据后,需要在填写工资薪金页面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根据提示,系统将所有人员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入申报表。
第四步:计算1月份税款。点击“综合所得申报”页面上方的“税款计算”按钮,1月份累计应扣缴税额就会出现,1月工资的申报表填写完毕,现在还没到申报期(2019年1月属期的工资薪金所得在2019年2月份征期内才能申报),先不忙进行税款申报。
第五步:选择2月份所属期。在首页,更改税款所属月份为2019年2月。
第六步:确定累计所得数据来源。在系统设置界面,点击“申报管理”、“累计所得数据来源”,选择本地文件获取。
第七步:导入2月份工资数据。在“综合所得申报”模块,选择“正常工资薪金所得”,点击“填写”后,可以直接手动添加,也可以通过模板导入2月份工资薪金收入数据,接着,同样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
第八步:计算2月份税款。点击“综合所得申报”、“税款计算 ”, 2月份税款就会计算出来。可以点击“导出”,将计算结果以Excel表格形式保存在本地使用。
如图所示,红框中标记的“应纳税额”为2019年1-2月的累计应纳税额,由于1月份已预缴了部分税款,所以红框中标记的“应补退税额”即2月份发放工资时应代扣的税款。
此时,2月工资的申报表填写完毕,请务必导出2月份申报表,并使用系统设置中的备份功能,备份好扣缴客户端数据!
问题解答
1.如果2月申报表填完了,才发现1月份申报表数据不对,怎么办?
答:先把扣缴客户端首页的税款所属期改回为1月份,调整1月申报表,重新计算税额之后,再把扣缴客户端首页的税款所属期改回为2月份,在所属期2月税款计算界面点击重新计算按钮,就可以了。
2.1月发工资时已经预扣了税款,如果有些员工在公司扣完税以后又改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怎么能让这些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不影响已经算好的1月税款,而在2月份再进行累计扣除?
答:如果本单位1月工资及代扣税款已经确定,为了职工在发工资之后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不影响客户端已经填报好的1月份申报表,在按照上述介绍,完成2月份工资的申报表填报后,请千万注意不要在回到1月份申报表的填报界面中,再次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按钮,以免后续下载更新的专项附加信息,更新在了1月份的申报表中。如果在1月份申报表的填报界面中已经再次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按钮,可以再把此前导出的各环节数据表再次导入,恢复此前算好的数据。
(注:以上资料部分源自黑龙江税务、江苏税务,版权归属原作者。)